您现在所在位置:凯发官网入口首页-凯发k8官网登录vip >> 政策资讯
《小型微型企业认定申请表》
更新时间:2020-11-28 14:00:26
关于暂免收取小型微型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工本费的公告
为切实减轻小型微型企业负担,促进小型微型企业健康发展,现决定对小型微型企业暂免收取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工本费。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对依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认定的小型和微型企业,,暂免收取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工本费18元(含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正副本各1本)。
二、凡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型企业可向本市各代码登记处提出小型微型企业认定申请。申请时除提交代码管理制度规定的材料外,,还需填写《小型微型企业认定申请表》(见样表,可下载),加盖单位公章和法人章,并提交下列资料之一(初次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小型微型企业可不提供下述材料):
(1)上一纳税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
(2)上一年度有效统计报表;
(3)企业人员社保缴费清单。
三、申请企业应如实提供资料,如有虚假,,一切法律责任由申请企业自负。
四、本公告自2012年1月1日起执行,有效期至2014年12月31日。
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小型微型企业认定申请表
编号:
企业名称:
组织机构代码:
行业类型:
企业类型: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企
业
声
明
从业人员(人):
上一纳税年度营业收入(万元):
企业资产总额(万元):
兹郑重声明本企业属 □小型企业 □微型企业,并保证申报的数据和提交的材料真实有效。如本企业不再符合小型微型企业认定标准,,将主动申明。
(公章)
法人代表(签名): 年 月 日
初审意见:
初审人员: 年 月 日
核准意见:
审核人: 年 月 日
注:申请企业应提交赋码颁证要求的材料以及下列资料之一:上一纳税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上一年度有效统计报表、企业人员社保缴费清单(初次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书的小型微型企业可不提供上述材料)。
热门文章